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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卫生局领导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研工作
2012-12-09 16:46:14   来源:   评论:0 点击:

         8月8日,市卫生局党委书记、局长张鲁辛在中医局局长李全营、办公室主任张宏伟的陪同下,来到淄博市医患维权协会暨淄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,调研指导我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,听取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汇报,并与协会领导和专家进行了座谈。
        淄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11年12月19日经市司法局批准正式成立开展工作以来,共接待咨询22例,受理调解医疗纠纷5起,成功调解4起,终结调解1起,调解协议履行率100 %,4起患方诉求赔偿金额共计49万元,实际调赔金额共计25.8万元,没有发生一起当事人反悔或者重新起诉、信访闹访的案例
        张鲁辛局长实地查看了市医调委的办公场所,认真听取并询问了协会和医调委成立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,对医调委克服困难,积极调解处理医疗纠纷案件,并得到医患双方的满意评价给予了充分肯定。
        张鲁辛局长指出,当前医改进程在不断加快推进,社会矛盾也呈现出主体多元化、内容多样化、成因复杂化的趋势。尤其是近年来,解决纠纷难度不断加大,医患纠纷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医疗工作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,越来越被社会关注,受到各级党委、政府的高度重视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医患纠纷化解中的独特作用,及时有效地化解医患纠纷,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,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,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        张鲁辛局长要求,医调委是医疗纠纷调处的新机制,各地都在进行有益探索,要及时关注和掌握其他地区化解医患纠纷的工作机制、成功经验、典型做法和相关政策,学习借鉴、总结经验,稳步推进我市医疗纠纷调处工作。要准确履行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责和任务,坚持人民调解中立性、公正性,依法、依规进行调解。要规范各项工作程序,建立健全各项制度,确保调解工作规范、有序运行。要积极争取公安、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,共同努力在预防化解医患纠纷方面探索新的经验和有效途径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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