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淄博市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成效明显
2013-11-12 08:50:04   来源:领导科学报   评论:0 点击:

    为加强医患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,淄博市于2012年成立了医患维权协会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(以下称“医调委”),建立了独立于医方和患方的第三方调解机制,为医患双方搭建了中立公正的协调平台。截至目前,医调委已提供免费咨询74例,受理案件18例,成功调处15例,终结调解1例,尚在调处2例,调解协议履行率100%,患方诉求赔偿金额599.16万元,实际赔偿金额125.6万元。
   
整合部门力量
全力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
    2012年初,市综治办、市卫生局、市司法局按照省、市文件要求,在学习借鉴外地市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,牵头组织筹建淄博市医患维权协会,负责医疗纠纷的调研、调处及防范指导等工作。协会设立了纠纷调解部、责任评定部、法律事务部、综合事务部、教育培训部及受理接待室、档案资料室等部室;在成立协会的基础上,市司法局批准设立了淄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。
健全工作机制
确保医患纠纷调解工作规范运行
    医调委本着“为医院解难、为患者维权、为政府分忧、促社会和谐”的工作理念,把优化队伍结构,作为推进工作的着力点,从政治、业务、专业和技能等方面对受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后择优录用。目前,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8人,其中法学、医学等专业的专家3人,具有律师资格1人,其余4人均具有法学、医学专业学历。市卫生局还为医调委建立了70余人的临床医学专家库。医调委坚持每周集中一次政治业务学习,多次聘请法律、医学专家对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、业务知识培训,并先后组织了法律法规理论考试和模拟办案演练。建立健全了各项调解登记、责任评定、廉洁自律、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,设立了来访登记簿、调解登记簿、回访登记簿和人民调解员公示牌等,制定了调解工作流程,并将调解工作的任务、原则、纠纷当事人权利义务及人民调解员回避制度等上墙公示。
搭建沟通桥梁
构建和谐医患关系
    一是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,减轻有关部门处理医疗纠纷的压力。2012年9月27日,死者蔡某某家属与某区妇保院因蔡某某的就医死亡发生纠纷,死者家属多次在区医院、区政府聚众,扯横幅、摆花圈,严重影响了正常医疗秩序。2012年11月6日死者家属再次聚众到市政府上访,医调委调解员接到通知后,立即赶赴现场,安抚患方情绪,认真调查分析案情,咨询相关专家,有理有据地说服医患双方,最终经两天半时间全力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平息。
    二是将医患纠纷从医院内部解决转移到调委会调解,保障医院正常工作秩序。过去医疗患纠纷缺乏有效的解决途径,患方往往希望通过医闹达到索赔目的。医调委成立后,架设了医患双方沟通的平台,调解员以“第三方”身份调解医疗纠纷,保障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。某县人民医院与死亡产妇家属纠纷案件中,患方家属情绪激动,不做尸检和医学鉴定,停尸医院产房近两天。市医调委接手后,通过与患方家属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,讲明医调委的工作性质及调解原则,打消了患方家属的疑虑,同意立即将尸体从医院移出,并在医调委的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,避免了事件升级。
    三是及时反馈信息,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。医调员在工作中注意分析医疗纠纷的特点和原因,主动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。对在调解过程中发现有可能导致产生医疗纠纷的问题,及时向医疗机构反馈,并与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研究解决方法,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。
   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,提高全社会对医调委工作的知晓率。医调委在鲁中晨报、淄博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其工作性质和调解流程,提高了社会知晓率。去年底,医调委又开通了网站,实现了在线咨询和受理,方便了与医患双方的联系沟通。
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淄政宣)
  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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